南京开具购房证明常见问题解答(一)

2021年08月23日 来源:宁居新房编辑:超级管理员

  8月12日,市交易中心发布了开具购房证明常见问题问答(一),对本市户籍家庭、未婚、离异单身、离异单身带未成年子女、丧偶单身及无住房购房6种情况,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,一一进行了解答:

  Q1、本市户籍家庭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?

  申请人需提供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及结婚证原件。如有未成年子女,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,以及出生证明原件(与父母同一户籍且父母之一为户主的,可不提供出生证明)。由夫妻其中一方到场申请即可。

  Q2、本市户籍未婚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?

 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(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应记载为“未婚”)。由本人到场申请。

  Q3、本市户籍离异单身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?

 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证明婚姻状况的法律文书原件。由本人到场申请。

  Q4、本市户籍离异单身带未成年子女的,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?

  申请人需提供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、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(民政部门盖章确认)或法律文书原件。由本人到场申请。

  Q5、本市户籍丧偶单身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?

 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应为“丧偶”)、配偶的死亡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原件。由本人到场申请。

  Q6、我已落户南京两年,妻子和孩子户口在外地,但是我没在南京缴纳社保或纳税,妻子在南京工作已缴纳一年多社保,我是否可以以本市户籍家庭申请开具无住房购房证明?

  不可以开具无住房购房证明,但可以申请开具普通购房证明。申请人申请开具无住房购房证明时,申请人本人需满足无房家庭认定标准:申请人落户南京不满五年,需提供本人开具购房证明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。


标签: 南京购房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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